兒童施放爆竹煙火安全兒童係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條所稱未滿12歲之人。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應由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陪同,違反者,處新臺幣3,000元以上1萬5,000元以下罰鍰。嚴禁兒童施放升空類(例如小高空、空中美人)、飛行類(例如沖天炮、笛聲炮)、摔炮類一般爆竹煙火,亦不得販售予兒童。施放前「五要」須知1.要重安全環保少施放:使用爆竹音效(如附檔)來替代真正鞭炮的燃放,如此既能 ...